Friday, October 5, 2007

反贪污局本末倒置,援引法令命令供出短片消息来源。


就算是反贪局也一样。详情在这里

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马来西亚人民对政府一点也不信任。就算证据一罗罗,高官政要还是可以继续大摇大摆贪污滥权,继续脱罪,或出国避开记者,再回来当没事情发生过,不了了之。另一边,投报检举的人就得受对付,被当作罪犯般调查问话及威胁,不但吃力不讨好,惹得一生麻烦,还很有可能反被吃官司。司法不公正,人权也不收保障,日夜活得战战兢兢。

警察,反贪局,司法,首相署。。。这些group的头头都有过贪污案涉案的嫌疑。贪污是马来西亚文化的一部分了,是不是呢?

“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”。

还有,“请别为钱而活”。否则你迟早惹上贪污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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